守护家庭的法律防线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5-05-23 阅读: 31
守护家庭的法律防线
新中国成立后,1950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,确立了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新型婚姻制度。此后,这部法律在 1980 年和 2001 年分别进行了修订、修正,最高人民法院也陆续颁布若干司法解释,以适应时代发展与社会变迁。2021 年 1 月 1 日,《民法典》正式实施,原《婚姻法》被纳入其中,婚姻法律规范得到进一步整合与完善 。
在结婚方面,婚姻法规有着明确规定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,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禁止结婚。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,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,应当补办登记。若存在重婚、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、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、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,婚姻将被认定无效。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。
家庭关系中,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,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,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生产经营收益、知识产权收益、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(特定情况除外)等,归夫妻共同所有,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。同时,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,属于夫妻一方财产。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,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,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。
当婚姻走向尽头,离婚相关法规保障着双方权益。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准予离婚,但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经审查双方自愿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时,发给离婚证。若男女一方要求离婚,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,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则应准予离婚,像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、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,都属于感情破裂范畴。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,须得军人同意(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);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 。
了解婚姻法规,能帮助我们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,明确责任义务。无论是步入婚姻殿堂,还是在婚姻存续期间,亦或是面对离婚抉择,法律都是我们坚实的后盾。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守
护下,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 。

泓妤
锦烁
